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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環安中心  通知

 

日期:97.10.31

 

主旨:依據將於971231施行之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敬請各系所、中心、處室督導所屬實驗(習)場所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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