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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本系所行政運作由系主任、副主任、1位行政職員、2位系學會指導老師及2位工讀生所組成。本系所下共有5個委員會-教師評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學生事務委員會、推廣教育發展委員會及研究發展委員會,負責系所務推行與發展。組織架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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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名稱
召集人
委員名單
職責
教師評審委員會
陳惠英
朱淑珍、陳建元、魏銘琪、賴素媛、吳如雯、羅培仁
1.負責審議本系專兼任教師之聘用與升等
2.負責本系專兼任教師之考評事宜
課程發展委員會
陳惠英
羅培仁
虞積凱
劉伯康
1.配合未來發展規劃系所課程
2.負責系所之開課與學生選課事宜
3.負責安排教師授課相關事宜
4.負責學程計畫及教學相關計畫之擬定
學生事務委員會
吳如雯
陳建元
張永吉
江翠蓮
1.負責招生宣傳、招生考試等相關事宜
2.負責學生實習相關事宜
3.負責學生就業及升學狀況等事宜
4.負責系友會事宜
推廣教育委員會
郭炯村
朱淑珍
李煜玲
林澤群
 
1.負責技能檢定業務、考場申請相關事宜
2.負責輔導學生證照考試相關事宜
3.負責社會人士推廣教育課程事宜
4.負責學生競賽輔導事宜
研究發展委員會
賴素媛
林鵬翔
魏銘琪
林一郎
盧郁淳
1.負責擬定與撰寫系所研究發展相關計畫
2.負責系所空間規劃、儀器購置與經費運用事宜
3.負責規劃爭取專利、產學合作與研究計畫事宜
4.負責系所專題演講、參訪事宜
5.負責規劃推行教師社群、教師專長領域、專業成長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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