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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要求 ,食品業者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應設立管制小組,其成員至少一人應具備食品技師證書,並自101年5月8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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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後約需1,500名食品技師投入執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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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年~99年間僅錄取68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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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增辦兩次考試,錄取3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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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增辦兩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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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開始考試資格
• 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 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七學科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 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微生物 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 食品化學領域:包括食品化學、食品生物化學、生物化學、食品添加物。
• 食品分析領域:包括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儀器分析。
• 食品微生物領域:包括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生物技術、發酵學、應用微生物學。
• 食品加工領域: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農產製造學、乳品加工學、肉品加工學、水產加工學、榖類加工學、蔬果加工學、烘焙學。
• 食品衛生領域:包括食品品質管制、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工廠管理、食品衛生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 食品工程領域:包括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食品乾燥學、食品脫水學、食品機械、生物統計、食品單元操作。
• 食品營養領域:包括營養化學、營養學、食物學原理、營養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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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共計6科
• 食品化學: 食品化學、食品生物化學
• 一般及各類食品的化學、營養之組成與特性
• 總論(含水分、蛋白質、醣類、脂肪、酵素、色素、添加物、維生素、礦物質、風味、組織等)
• 各論(含農、畜、水產等各種食品)
• 食品分析與檢驗:食品分析與檢驗、食品儀器分析
• 一般成分分析(醣類、蛋白質、油脂、水分、灰分等)
• 食品特定成分分析(維生素、礦物質及膳食纖維、常見重金屬、微生物毒素、毒物、食品添加物等)
• 食品分析儀器原理、方法及應用(光譜、層析、物性及色差分析等)
• 食品樣品之採樣、製備及結果資料分析
• 食品微生物學: 微生物學、食品微生物學、食品發酵學
• 主要食品微生物種類,來源及與食品之關係
• 影響微生物在食品中生長之內外在因素
• 食品微生物之檢測(計數及鑑定方法等)
• 發酵食品及發酵原理及食品腐壞
• 指標微生物及生物技術在食品微生物學之應用
• 食品加工學: 食品加工學、食品工程學
• 總論
• 食品加工學原理、方法(含原料處理、保鮮技術、包裝、貯存等)
• 食品工程學原理、方法(含熱傳導、質能平衡、質量傳導與流變學)
• 各論
• 食品加工學(含農、畜、水產品及新興加工食品技術等)
• 食品工程學(含農、畜、水產品及新興加工食品技術等)
•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衛生法規、食品添加物
• 食物中毒原因及分類主要
• 食品衛生與安全之微生物來源危害因數(細菌、真菌、原生動物、病毒等)
• 食品衛生與安全之化學性來源危害因數(天然毒素、食品添加物、農藥及重金屬之環境污染、包裝材料等)
• 食品添加物及基因改造安全評估
• 食品衛生安全法規(含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及專業倫理
• 食品工廠管理:食品工廠經營與管理、食品品質管制、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 食品工廠之生產規劃與作業管理
• 新產品開發
• 食品工廠自主管理體系(HACCP、ISO、GMP、CAS、GHP 等)
• 中央廚房之衛生安全與管理
• 食品餐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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